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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舊護照正本。(尚未過期需附上)
※ 身份證正本。(年滿14歲需附上)
※ 兩吋大頭照片2張。
(1) 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白底大頭照(背面請簽名)。
(2) 頭頂至下巴距離需3.2~3.6公分之間。
(3) 需露耳、眉。不可露齒。
※ D式委任書正本。
(1) 申請人委任旅行社代為申請需附上【D式委任書】,委任人請親自簽名。
(2) 未滿18歲之申請者,附上的委任書《本護照申請案委任人簽名》欄,需有申請人監護人簽名。
※ 監護人身份證正本。(申請人未滿18歲需附上)
※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(現戶全戶,記事欄不可省略)。(符合以下情況者需附上)
(1) 未滿14歲且無身份證者。
(2) 未滿18歲且父母離婚者。
(3) 受監護宣告者。
※ 身份證若有更改姓名,需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
1表格請使用乾淨A4白紙單面正常大小影印出即可,請勿正反面影印。
2外文姓名及外文別名,請用大寫英文字母正楷書寫,如有修塗改需旁邊簽名。
3外文姓名拼音,如非中文姓名國語音譯請示證明文件。
4建議外文姓氏與直系血親或兄弟姐妹拼法相同。
5外文別名,應符合一般使用姓名之習慣,倘為特殊姓名,請提示證明文件。
6外文姓名拼音,請參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《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》
1撤件恕不退費。
2上述如有未盡事宜,敬請見諒!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,請洽客服人員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