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護照遺失-未滿14歲(五天)
辦證須知:
- 此辦證項目為未滿14歲之申請者辦理。
- 首次辦理護照需已做人別確認(洽就近戶政事務所)才能代送。
- 若護照遺失者,須提供警察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(至警察局報案後,由警察機關核發證明文件)。
效期:
- 10年
辦證天數:
- 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。
- 代辦天數約7個工作天(為辦證天數加2個工作天)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所需之時間。
備註:
- 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。
- 代辦天數為辦證天數約加2個工作天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所需之時間。
- 疫情期間,辦證工作天較不穩定,如有急件請洽詢。如遇特殊原因,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。